
其它
(一)简章中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代码的倒数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设置专业,“J”表示交叉学科专业。
(三)2014年南京师范大学与淮安市政府联合成立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淮安分院”(以下简称“淮安分院”),“淮安分院”的工作重点是双方共同培养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学科教学(语文、数学)两个领域各10名;电气工程工程硕士10名。培养采用“1+1”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在南京以理论教学为主;第二年在淮安以实践创新为主,并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环节工作。该项目研究生执行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在淮安期间免缴当地的住宿费,并享受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四)我校不接受大三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五)考生报名时的学历、学籍须在教育部学信网里查询到,若因各种原因未能查询到,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学籍的认证报告。考生的学历若是在国(境)外获得的,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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