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旅游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属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公开透明,相较于许多民办院校和普通高中,费用并不昂贵,且享有多种国家资助政策,能极大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除此之外,还有完善的资助体系: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覆盖约在校生的10%。学校还设有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对品学兼优或需要帮助的学生进行奖励和扶持。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这些政策确保了任何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不会因经济原因而辍学,能够安心在校学习技能,成长成才。

青岛旅游学校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58
院校类型:中专学校
学校地址:北区延安一路29号
1958年山东省青岛第29中学 (青岛旅游学校前身)建校,1978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学校获得了飞跃式的发展:1980年起兼收职业高中学生,步入职业教育领域。1986年起招收宾馆服务学生,明确了培养旅游服务人才的方向;1994年正式更名为青岛旅游学校,步入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快速路;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青岛旅游学校开设专业
学校开设了旅游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旅游日语、旅游英语、国际商务、商务日语、商务韩语、涉外旅游,留日预科班等10余个专业,包含职业中专,三·二连读。共48个教学班,2058名在校生,175名教职员工,是一所国际化、现代化的旅游特色职业学校,为青岛市的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外向型、复合型专业人才。面向国际,引领学生境外发展 面向市场,实现学生高质量就业。十余年来,青岛旅游学校始终坚持外向型办学策略,形成了明确的目标和突出的特色。
招生要求
1、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
2、普通中专1、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
3、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4、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5、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