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该成绩即为考生复试成绩。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折算而成。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我院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以我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根据教育部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