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地点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包括校本部(东校区和西校区)和三亚研究院。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践原则上主要在三亚研究院完成。两地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标准和授予学位标准,发放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上一年度海南专项招生情况见《2021年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人数统计.xlsx》(供参考)。根据教育部2022年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可能会有新的学院和专业加入海南专项,具体招生学院、专业和人数以复试前学院通知为准。
(二)住宿情况
我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生提供住宿。科研博士计划研究生及其他第一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提供课程学习期间的住宿。
其他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提供校本部住宿,如录取为海南专项,可安排在三亚研究院住宿。